【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三日臺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去年12月提案表示,開放輕中度失能老人用外勞,造成外勞市場逆選擇,已經出現重度身障者找不到外勞照顧,國內家事服務員的工作也被取代,要求3個月內完成檢討,對此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表示,會配合長照2.0政策,2月底會找相關團體、部會研商,該政策是取消還是保留尚未定案。 據了解,85歲輕度失能老人聘外勞僅734名,同時長照2.0今年上路,若長照有能力照顧,為避免被說阻礙長照2.0發展,85歲輕度失能老人聘外勞制度取消機率是很大的。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三日臺北報導】自106年元旦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的產業外勞基本工資調整至每月2萬1,009元,較原先工資調升1,001元,調幅5%,但是家庭類外勞月薪則維持每月1萬7,000元,對此,部分外勞來源國政府希望再提高家庭類外勞薪資,如越南提出調升5%、印尼則是調至1萬9,000元。勞動部表示,家庭類外勞薪資才調漲,會提雙邊會議討論
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在台家事移工月薪低於工廠、機構的移工,印尼政府要求台灣明年調漲印尼幫傭、看護月薪至新台幣19,000元。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副局長亞古斯定(Agusdin Subiantoro)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目前由台灣個別家庭聘僱的印尼看護工月薪為新台幣17,000元,但「正式部門」(如工廠、安養院)雇用的印尼移工月薪則是比照台灣法定基本工資(去年為20,008元,今年起調至21,009元)。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廿五日臺北報導】農曆春節前夕,家戶忙於大掃除之際,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提醒,家庭看護工工作範圍,僅限於照顧工作及被看護人相關的生活照料清潔工作,不得從事打掃、照顧孩童、至店面或公司協助經營等許可以外工作,或指派自身所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協助親戚、朋友打掃房舍,否則將處原雇主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若僱用未經許可的非法外勞,將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關於今日一早印辦處突然口頭宣布自106年1月4日起暫停收送文件案,據會員在印辦現場得到的訊息為印尼當地與香港業務往來之100多家仲介業者正處停業狀態,印辦處將於本週公告相關資訊。 本會已緊急通知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請其立即瞭解協調中,最新資訊將隨時提供會員知悉~
《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條文,取消外籍勞工3年聘僱期滿出國1日規定,於105年11月5日生效。勞動部前以令釋方式公告雇主聘僱之外籍勞工於105年11月5日起屆滿者,均得在106年1月4日前申請期滿續聘作業,勞工即得不出國續留臺工作。勞動部提醒,自106年1月5日後,雇主如與外籍勞工合意期滿繼續聘僱,應於外籍勞工聘僱期滿前2個月至4個月內向勞動部申請期滿續聘。
農業缺工嚴重,過去農委會曾規畫傾向逐步試辦引進農業外勞,當初規畫開放比例為四比一,每請四名本國勞工可請一名外勞,初期酪農、蘭花、菇菌、採茶、水果逐步試辦,還安排勞動部官員下鄉評估,結果政策一夕翻盤,讓農業缺工問題無解。台灣蘭花產銷協會秘書長曾俊弼說,基礎勞力缺乏才是農業面臨的困境,蘭花換盆、搬運、組培都要人工,現在農村外配撐起農業一片天,穩定度也高,年輕人反而覺得到農村是暫時性的,從農民到農企業都面臨相同的困境,沒有勞力,就沒有競爭力。
照顧服務員人力嚴重缺乏,衛生福利部為了鼓勵照服員留任,將時薪調整至每小時200元,若是扣除機構所需,時薪不得低於170元,日前衛福部承諾將再提高照服員薪資,且改採取包裹式支付薪資方式,衛福部長林奏延3日接受聯合報專訪,也證實此事,目前已經完成專家會議,下周將與使用者討論,最快年底前提出初步的包裹式支付薪資方式。
長期照顧制度2.0試辦,但全台灣照顧服務員仍大量不足。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4日表示,新北市102年起推動「佈老志工」、「世代志工」政策,將可以解決照服員不足的困境。
內政部移民署和印尼移民總局近年來在移民事務合作成果豐碩,包括人員交流、國境管理、移民輔導以及共同打擊犯罪,有助台灣新南向政策打下良好根基。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表示,內政部移民署與印尼移民總局,自4年前首次簽署「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及人蛇偷渡合作瞭解備忘錄(MOU)」以來,雙方每年輪辦移民事務會議,互相學習,累積經驗,在各自重視的移民議題上取得共識,拓展合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