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四月十日臺北報導】由於我國外勞來源國缺乏,目前僅有開放泰國、菲律賓、印尼、越南、馬來西亞與蒙古等6國,不過實際上只有4國,又近年泰國及印尼陸續對全球勞工目的國發出停止輸出勞工政策規劃;對此勞動部委託學者研究,建議未來選擇外勞來源國有緬甸、柬埔寨、孟加拉及印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6年委託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研究「外勞來源國輸出政策走向及我國因應對策」,今年完成結案報告上網公布。勞動部表示,該研究報告將作為未來政策研擬之參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四日臺北報導】為避免再度發生外勞宿舍重大工安問題,勞動部將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法方向已向勞動部長許銘春呈報,目前已進入法制程序;據了解,為確保宿舍安全,外勞雇主須檢附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資料,及消防安全檢修合格申報資料,另有關走廊「通道」寬度規定將刪除,回歸主管機關規定,居住空間則由每人3.2平方公尺修正為3.6平方公尺(含個人置物空間),衛浴數量人次不變,「廠住分離」則不處理。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五日臺北報導】日前NGO團體指出我國籍福甡11號漁船涉苛待外籍船員,引發國際社會關注,漁業署公布調查報告,當中發現福甡11號漁船涉及未詳實回報漁獲資料、未經許可僱用非我國籍船員、工資不足、工時過長、違反勞務契約(提前解約)及船居生活照顧不佳等項目,處分額度計新臺幣375萬以及收回該船漁業執照5個月。涉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10月1日已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成為首件因薪資不足開罰的案例,也希望藉此案對違法漁船達到遏止作用。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二十日臺北報導】衛福部規畫的外籍看護工家庭喘息服務方案出爐,衛福部次長薛瑞元表示,該方案最快10月實施,適用對象限定被看護者多元評估為7級與8級(重度失能者),且須符合家庭支持功能薄弱者(獨居或主要照顧者70歲以上),在外勞休假時由政府補助本國居服員提供服務,一年最多補助21天,約2.8萬戶適用。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二十日臺北報導】兩場宿舍大火,8名外勞因此喪生,各地除啟動聯合稽查外,勞動部6月下旬邀集內政部、經濟部及地方政府討論修訂「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正重點包括居住空間提高為每人3.6平方公尺,以及增加每人次衛浴設備,約6人設置一套,較現行標準大幅提高。臺中市就業服務公會近期與臺中市府勞工局進行座談,由於中部地區以中小企業居多,外勞宿舍基準若按此標準提高,大多數外勞宿舍都需要重新翻修才符合規定,希望勞工局協助向中央反映,調整方向應具體可行,才不致對雇主造成過重影響。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十日臺北報導】疾病管制署4月10日公布今年首例德國麻疹境外移入確定病例,為南部38歲男性印尼籍外勞,目前住院隔離中。高雄市衛生局已啟動各項防疫調查工作,於可傳染期間3月27日至4月10日,該名印勞主要活動地為工作地及宿舍,並掌握62名接觸者,包括女友、室友、同事、雜貨店店員及就醫時曾接觸的相關醫護人員與病患,未發現有懷孕中接觸者,亦無人出現疑似症狀,預計持續追蹤觀察至4月27日止。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十三日臺北報導】勞資糾紛大多需由外勞提出申訴後,主管機關才能介入處理。為避免問題進一步擴大,新北市今年首創「主動關懷外籍勞工」服務,藉由事前電話關心,瞭解外勞工作狀況,協助雇主即早發現問題所在,進而達到促進勞資關係和諧的目的。第一階段執行對象,以曾經有爭議或糾紛的案主為優先,明年將視今年執行狀況,決定是否進一步擴大執行對象。
勞動部指出,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之《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除明定周休二日外,亦同時強化勞工特別休假權益。施行以來,勞動部與地方政府透過「宣導」、「輔導」、「檢查」及「檢查後協助改善」等4大措施,並與產業主管部會共同合作,協助企業落實法令。
經考量實務運作情形,擬具甲乙兩案如下:甲案以給予連續8小時之休息時間為原則;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另約定超過連續8小時之休息時間。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卅一日臺北報導】105年度外勞仲介公司評鑑成績出爐!勞動部10月31日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公告105年度外勞仲介公司整體評鑑結果,1,333家業者中,獲A級(90分以上)共487家,占36.53%;B級(70分至未滿90分)773家,占57.99%;C級(未滿70分)73家,占5.48%,雇主可至網站查詢最新評鑑成績,並依自身需求選擇優良的外勞仲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