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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雇主資訊 : 勞動部:因應經濟社會發展 補充引進外勞仍有需要
發表人 webmaster 於 2015-07-15

為因應少子化及高齡化造成國內勞動力逐漸減少,並確保國人優先就業原則下,勞動部引進外勞做為補充人力,對於外勞的勞動權益向與本勞平等對待;並規劃對已在臺工作一段時間,穩定且技術熟練的外勞,得依相關留才機制,延長在臺工作年限,及參考國外攬才制度研議建立評點機制,延攬具一定技術、語文能力的外籍基礎技術人才銜接移民制度。

勞動部說明,我國目前已邁入少子化及高齡化社會,經推估自105年起工作人口將每年減少18萬人。 對於部分產業因製程危險、辛苦、骯髒,國人較不願從事而無法招募足夠勞工的產業,採補充原則開放引進外勞;另因老年失能人口持續增加,我國長照體系雖積極發展,但非一蹴可幾,為回應社會照顧需要,引進外籍看護工,作為現階段照顧人力不足的補充人力。 為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現行雇主聘僱外籍勞工前,必須先招募本國勞工,招募不足才能引進外勞,且須繳納就業安定費以促進國人就業。
  勞動部表示,為留下穩定且技術熟練的外勞,勞動部支持立法院今(104)年提案延長外籍勞工在臺工作年限及建立相關留才機制。
同時,為了補充基礎技術人力,勞動部與相關部會將積極研擬相關評點機制,未來如外勞具有基礎技術、在臺工作達一定期間,且符合特定資格條件,將可轉為基礎技術人力繼續留臺工作,未來可有望銜接移民機制。
  勞動部補充,凡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工資、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及其他標準不分本、外勞均一體適用。據勞動部103年外籍勞工工作及生活關懷調查,產業外勞平均薪資已達25,000元;另家事勞工不分本、外國籍皆未適用勞動基準法,現行由勞雇雙方以書面契約約定工資、工時及休假等勞動條件,勞動部將持續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立法,及在該法施行前,規劃先以行政指引方式保障家事勞工權益。
  而為了降低對特定國家勞工過度依賴,勞動部持續努力開發新興來源國,另考量越南勞工行蹤不明情形已有改善,臺越經過雙邊勞工部長會議後,將儘速恢復已逾10年暫停引進的越南家庭看護工及漁工,讓雇主有更多元的跨國勞動力選擇機會。
〜勞動部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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