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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雇主資訊 : 外勞宿舍通道擬刪除居住空間改3.6平方公尺
發表人 webmaster 於 2019-01-07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四日臺北報導】為避免再度發生外勞宿舍重大工安問題,勞動部將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法方向已向勞動部長許銘春呈報,目前已進入法制程序;據了解,為確保宿舍安全,外勞雇主須檢附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資料,及消防安全檢修合格申報資料,另有關走廊「通道」寬度規定將刪除,回歸主管機關規定,居住空間則由每人3.2平方公尺修正為3.6平方公尺(含個人置物空間),衛浴數量人次不變,「廠住分離」則不處理。

另外,民進黨立委陳瑩日前在審查勞動部相關預算時,她指出外勞人數增多,平均每月最少上千人安置於安置單位,為保障外勞安置權益,因此她提主決議要求安置單位應比照「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實施,檢附建築物公安申報與消防安檢,對於安置單位是否應比照外勞宿舍相關規定如居住面積等,要求勞動部應於6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106年12月位於桃園的矽卡工廠大火造成6死5傷;107年4月28日敬鵬工廠也造成8死6傷,這二起重大死傷皆是在工廠宿舍發生,因此移工團體要求「廠住分離」,不過經濟部指出工業局法規有規定員工宿舍屬工廠附屬設施,也就是廠房與員工宿舍同時存在是合法的,因此就先不處理廠住分離的規定。
對於「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法草案最重要是避免外勞宿舍因為消防或是建管不合格導致外勞死亡,因此先前開會討論有提出要求將居住空間比照ILO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坪數3.6平方公尺,再外加1平方公尺個人置物空間,亦即由3.2平方公尺提高至4.6平方公尺,又浴廁使用人次建議比照ILO建議增加每人次衛浴設備,約6人設置1套。
但為避免窒礙難行,重蹈97年1月實施刪除消防安全設備標準證明文件,增列宿舍須取得依建築法規定住宿類之使用執照,紛紛擾擾近1年,各地雇主反彈不斷,最後在97年12月刪除檢附外勞宿舍執照,改為檢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因此這次「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法方向著重「安全管理」部分修正。
據悉,草案規劃居住空間由每人3.2平方公尺修正為3.6平方公尺(包含個人置物空間),衛浴數量人次維持現行規定不變,增加聲明事項須檢附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資料,及消防安全檢修合格申報資料,宿舍走廊通道寬度規定拿掉,回歸主管機關認定。
勞動部強調,未來外勞宿舍將朝「風險管理」,雇主申報入國通報時須主動申報宿舍情況,包括廠住分離或合併、是否有爆炸物或易燃物,並檢附建築物公安申報與消防安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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