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長照服務體系往前邁一大步!
衛生署上周二將攸關國內數十萬失能失智者權益的「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送至行政院;未來一旦經立法院通過實施,凡符合失能標準,都可申請24小時養護、居家照護、輔具購買、設立居家無障礙空間等費用。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處長鄭素文指出,「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可說是未來「長照保險法」的基 礎。在衛生署的草案中,依照失能程度,將服務對象分為輕、中、重三級。服務項目包含八大項,包括:家事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以及補助輔具以及居家無障礙設施,嚴重失能者則可居住於長期養護機構。
參酌國內現況及國外實施經驗後,草案規畫,未來約有七成失能者選擇居家照護,重度失能、失智者則至養護機構、接受長期養護,政府每人每月最多補貼1萬8600元。失能情形較輕者,如年齡超過65歲以上,則可以向政府請領每個月最多90小時的居家照護。受過照護訓線的居家照護服務員則會到府服務。 另外,草案研擬,符合失能資格的民眾,在10年內可申請最高10萬元的輔具津貼。一般住家、社區如無設置無障礙設施,影響失能者活動,也可向政府提出申請。專業人員到府評估,給予一定金額補助。
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科科長莊金珠指出,長照上路後,一開始,就需要近萬名照護服務員,但隨著老人年口的增加,預計將來可能需要5萬2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