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警察局龍潭警分局刑警黃寅家勾結外勞仲介業者林崇武、劉仁智,專抓逃逸外勞勒索錢財...
專抓逃逸外勞勒索錢財,錢到手就放人、不給錢的就遣返,做案5次、2次得手,獲利7萬5千元,最後被自家人開槍圍捕到案。桃園地院依擄人勒贖、貪污罪重判黃25年、林崇武26年、劉仁智7年6月重刑。
桃園地院判決指出,35歲的黃寅家為龍潭警分局偵查隊隊員,案發後已經被停職,他於97年間因辦案認識外勞仲介業者林崇武(44歲)及劉仁智(28歲),因認為逃逸外勞或雇主涉及違法,無法抗拒公權力,可以從中牟利,謀議抓外勞並找雇主索財。
97年8月起至去年初,3人先後5度抓到逃逸外勞,上了手銬卻亮槍表明來意勒索財物,恐嚇外勞不給錢就得遣送回國,其中僅得手2次,獲利7萬5千元。
然而黃寅家等人的賊行,最後因一名被抓的外勞遭拘禁2天,期間趁機偷到林崇武的信用卡簽單報案,獲釋後報案,引起檢警監控追查。
去年3月1日,黃寅家等人前往新竹縣關西鎮「作案」,檢方指揮龍潭警分局偵查隊長曾瑛俊率隊「清理門戶」抓現行犯,警方3組人馬埋伏在外圍,等到黃寅家勒索外勞得手5000元後放人時展開圍捕,黃看到直屬長官帶隊抓人,嚇得要駕車的劉仁智衝撞突圍,曾瑛俊一度開槍打輪胎制止,但黃與劉持續逃竄,最來闖入死巷而被活逮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