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聽取經建會研擬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目前規劃全民納保與40歲以上民眾納保兩案,服務對象為老人與身心障礙需長期照護者,一年約需250億元至300億元預算,預計年底前提出法案,明年推動立法,目標在民國100年7月開辦長期照謢保險制度。
經建會6月底起,將以兩個月的時間,在北、中、南、東部舉辦公聽會或座談會,彙整地方政府與民眾對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意見,以凝聚共識。政務委員蔡勳雄上周五向劉兆玄簡報經建會規劃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包括服務輸送、服務資源與人力、財政負擔與財源措施等。
經建會表示,由於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家庭照顧功能逐漸式微、需照顧的失能人口增加等因素,建構完善的長期照護制度相當重要。根據規劃,長照保險制度在給付方面,開辦初期以實物給付為主、現金給付為輔的混合制,並提出現金給付的請領原則及相關配套;規劃各類給付項目,與長照十年計畫接軌。
給付標準方面,規劃案建議開辦初期之給付等級採四級為主,中長期則依據長照保險案例組合訂定給付與支付標準。適用對象部分,經建會說,全民強制納保費率雖可訂的較低,但多數年輕人繳納老人長照保費的意願不高,推動此案可能易生阻力;若以40歲以上年齡為對象,經濟基礎較穩也較可能有照護需求,但負擔的保費較高。